徐财合〔2017〕25号
各区财政局,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高新区财政局,新城区管委会财务处,市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中央、省、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,进一步严格市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项目管理,确保PPP工作可持续发展,现组织开展市级已入省库PPP项目合规性自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查要求和内容
各区财政部门、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《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》(财办金〔2017〕92号)、省财政厅《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苏财金〔2017〕92号)、《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》(苏财金〔2017〕109号)等文件要求,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迅速成立集中清理自查工作小组,制定工作方案,对已入省库PPP项目的规范性开展自查,具体内容可对照《PPP项目清理自查工作主要内容参考表》(见附件1)。对拟申请退出省PPP项目库的项目,按照苏财金〔2017〕92号有关规定正式行文(各区须经当地政府同意),向市财政局申请办理退出省PPP项目库手续。申请文件、《拟退出省PPP项目库项目清理汇总表》(见附件2)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12月31日前送达市财政局。
二、认真撰写自查总结报告
各区财政部门、市各有关单位应对集中清理自查工作认真总结,撰写自查工作报告,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、自查工作方案、自查结论、检查发现的问题、清理退库项目情况、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、下一步推进PPP工作的思路建议等。自查报告应加盖单位公章后,于2017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财政局(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)。
联系人:高彭彭、赵娜
电 话:83736208
邮 箱:xzsppp@163.com
附件:1. PPP项目清理自查工作主要内容参考表
2.拟退出省PPP项目库项目清理汇总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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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2月18日